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評估OTES是否影響治療師對病人的方式以及病人參與治療的情形(11/25更新)

以下內容為實地訪問治療師(5人。其他治療師剛好有事不在治療室)、個案/家屬(未正式統計,但多數住院個案認為積極治療有助恢復,因此估計約有60)之後,與老師討論的內容記錄。

I.        治療師自陳的結果
A.      評估OTES並未造成他們對病人的治療態度與介入方式。原因有六:
1.      評估OTES只是記錄現實情況,而非改變介入方式的參考依據。
2.    填表前已知個案的參與度好壞:量表分數只是作為整體參與度的記錄。
3.      治療師會依據個案參與活動的情況提供立即的回饋:治療師透過提供病人即時回饋以提升其參與度,因此不需要參考量表分數即可調整介入方式。(因為他們一直都在努力提升個案的參與度,並不是填了量表才開始設法提升參與度)
4.      參與度不容易改變。
5.      個案量大,無法一一處理。
6.      填表前已嘗試過提升參與度的方式:治療師通常治療個案一段時間才填寫這份量表,因此已盡力嘗試能提升治療參與度的方法了!

II.      病人/家屬自陳的結果
住院的個案與家屬通常會明確表示相信愈認真做治療,會恢復得愈好。門診的個案與家屬則傾向相信愈認真做治療,恢復得愈好。(除非個案恢復狀況非常不理想)


III.    老師的想法
A.      治療師的意見可能有部分與現實狀況不一致,原因有五:
1.      治療師可能沒有留意到自己調整了自己對待個案的方式:量表共有16題,治療師若沒有記住所有的題目,怎麼能確認他們不是受到量表題目的提醒而調整了自己介入方式?一般治療師很可能只憑「大致的印象」或「特定事件(如遲到)」而處理個案之參與度。然而問卷提供完整參與度層面之檢核,應有提醒治療師未留意之事項,否則治療師的記憶力也太好了。
2.      治療師怎麼可能看到個案的參與度沒有滿分,或之前未留意到且於填寫問卷時發現的問題,卻不盡力提升個案的參與度?
3.      治療師可能不自覺地/嘗試調整了介入方式,但是沒有立即效果:受限於時間、工作量、經驗與能力,治療師對待的方式可能曾有調整,但沒有造成參與度改變。
4.      「評估個案參與度」對於治療師和個案的影響應有安慰劑以上的效果。
5.      治療師可能不自覺地調整了對個案的介入方式,但是調整甚微。或是其實影響了個案的參與度,但是參與度的變化並不多(例如:5%10%)。
B.      本量表的價值在於提供治療師完整的參與度檢核表,以確認個案在那方面參與度不佳,後續甚至可提供如何處理每一個項目的應對方式。
*
可思考治療師何時會採取行動以提升個案的參與度,並且可看見效果?
C.      個案與家屬的意見有偏差,原因有三:
1.      如果大家都認為愈認真恢復得愈好,為什麼不是所有人的參與度都滿分?(排除認知及語言障礙的個案)
2.      參與度並非只有好與不好二分法。好的量表應可區辨不同程度的個案,參與度量表亦然。
3.      個案與家屬不可能承認自己不認真參與。

IV.   我的想法
A.      就現實狀況而言,治療師參考OTES分數而調整介入方式的比例不高:並不是治療師對於參與度分數沒有感覺,而是臨床OT在有限的時間內要照顧多位個案、家屬與實習生,確實不容易另外對照量表的評分結果調整介入方式。而且,他們填好量表不久我就收走了!個人認為治療師最可能依據個案接受治療時當下的反應提供回饋,以提升個案的參與度
B.      治療師是否在填寫問卷後微幅調整介入方式則難以得知:若治療師只是微幅調整介入方式,實在難以察覺。
C.      每個人的參與度皆有上限:依據個案的生理、心理與社會功能與環境不同,每位個案可達到的最佳參與度可能不同。並不是治療師努力,個案的參與度就會滿分。
D.     個案/家屬對於「認真做治療」的概念不夠清楚:個案/家屬雖然知道愈積極接受OT,日後的功能恢復可能愈好。但是他們可能不瞭解「認真做治療」是只要做那些事、不要做那些事。常見「認真」的誤解像是長時間待在治療室的時間練自己想練的動作(但不在意動作正確與否)、聽從治療師的指示做活動但從來不發問、只有在治療室認真練,回病房/家就不練習。常見的「不認真」的誤解像是自行調整活動難度(若不自行增加沙包重量就是不認真)、自行增加練習次數(沒有練到沒有力氣,就以為是不認真)。上述誤解皆可能造成個案/家屬認為自己很認真,但OTES分數不佳
E.      如果目前治療師難以參考量表分數以提升個案之參與度,評估參與度的意義何在?
1.      實習生交接用:可使實習生快速瞭解個案目前的參與度情形。
2.      全面瞭解個案的參與度:治療師雖然瞭解個案的參與度,但未能全面考量。若有檢核表,則可快速找出參與度不足的特定狀況以改善之。
3.      後續可提供可行的提高參與度的建議:在未來的理想狀況下(例如:治療師有充分時間提供一對一治療、自費治療),治療師可依據每個題目的評分結果調整可能遺漏的部分。
F.       填寫OTES仍對治療師有影響:研究顯示任何一個問卷、訪談,皆可能對受訪者造成程度不一的影響,至少治療師必須詢問個案在病房或家中執行練習的內容與頻率才能填寫第16題,因此治療師需要在一週內的每次治療時,確認問個案在病房或家中執行練習的情形。
總結
受訪的治療師認為填寫OTES並未影響他們對於個案的介入方式。然而基於邏輯推演與先前研究的結果顯示:填寫OTES仍可能少量影響治療師對待個案的方式。雖然治療師認為填寫OTES對其治療介入影響不大,但治療師、個案/家屬自陳的內容可能受個案平時表現的大致印象、特定事件的影響,與現實狀況有所不同,因此填寫OTES仍或多或少影響了治療師的介入方式。若治療師在填寫OTES後,得到與OTES項目相對應的治療參與度的提升指引,或將有助於治療師提升個案的參與度。

*其他備註
若於本院之收案狀況良好,其它醫院之研究設計相同的IRB可撤案以減少日後之奔波。


4 則留言:

  1. looks good and interesting!
    諸多議題具備臨床與學術價值,值得後續深入探索!

    目前內容有點繁瑣,不易快速掌握重點。與主題不相關者,宜分開討論。
    欠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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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老師的回覆。
      我已將主題不相關者移至另一篇部落格,並補上結論。
      麻煩您再看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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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ooks good!
      我給一些邏輯及表達建議,詳 dropbox OTES 目錄之 「訪問治療師之意見與討論--Nov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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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收到。謝謝老師。
      我會在今天把自己的想法補充在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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