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20150511會議記錄-OTES與OTK進度彙整

I.        OTES
A.      OTES收案進度比預期慢之因應之道:
1.      確認是否有遺漏收案的情形。
2.      增加收案醫院:優先詢問可否在中山的其它分院收案,再瞭解署北的中風住院者大概的人數,而後決定是否申請署北IRB
中山分院的個案數不多,而且常是中山本院轉過去的,因此名單很可能重複。
署北每個月約有20位住院中風個案,符合收案條件的約有10-15人。(治療師7人)若在署北收案,需讓該院的人掛名發表研討會海報或口報。IRB 3個月審查一次,最近一次IRB審查會期為6月。
3.      若個案的認知功能有恢復(從無法聽從一步驟指令進步到可以聽從),也納入收案對象。
B.      補充記錄:告訴千瑀在年底時,從病歷查詢曾接受過OTES評估的個案之OT記錄,進行case control study,以瞭解接受OTES評估的個案是否恢復較佳。

II.      OTK
A.      目前估算人數的效果值太大(2.2)。儘管預試的實驗組和對照組的分數差異很大,但不一定之後收案都是如此。建議降低效果值,重新估計樣本數。
我以效果值1.2重新估計,一組所需人數為12人,預留30%的流失率,一組需17人。
以目前12人的速度估計,需4.2個月(從現在開始到9月)才能完成收案。
B.      收案對象由住院中風個案/家屬改為中風後6個月之個案/家屬,需調整追蹤時間與成效指標。
原本的追蹤時間是出院前一週,若納入門診個案,可將追蹤時間訂為衛教後2週。
→OTES
2題不適合門診個案:第15題(主動與治療師討論最近的病情、表現或所接受的職能治療活動)、第16題(嘗試新穎或不熟悉治療活動之意願)。可考慮有無其它替代的問題(適合門診個案),或此2題不計分。
C.      可考慮加入的成效指標:
1.      治療目標之一致程度:可在初評、追蹤時記錄治療師與個案各自認定的治療目標。
2.      治療師是否與個案共同討論治療計畫 (share decision making):可在追蹤時以問卷調查詢問個案。
3.      個案對疾病的接受度。
4.      個案中風後之病識感,例如:OTKSK、對預後的期待。

III.    下次討論之相關事項
A.      時間:下週一
B.      議題:
1.      實際實施OTK/SK衛教的執行流程(邀請雅玲參與)。
2.      增加OTES收案量之可行方案。

3.      共同討論治療計畫 (share decision making)之相關文獻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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