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

[問題]區分ICF架構中之活動與參與

最近想用ICF架構說明中風對於中風個案與家屬之影響,
然而我目前仍無法清楚區分「活動」與「參與」之差別。
依據ICF的定義,活動是指由個人執行的任務或行動 (Activity is the execution of a task or action by an individual),
參與是指參與生活的狀態 (Participation is involvement in a life situation)。
但是,在ICF檢核表中,參與與活動屬於同一個面向,使人有些混淆。

依據我的理解,「參與」意指從事某個活動的程度或品質,
「活動」則是指個案所參與的任務或行動,例如:ADL。
因此,如果要描述個案的參與,必定得說明在那個活動的參與情形。
如果要描述個案從事的活動,則需說明個案做了什麼事。
所以,中風對個案參與度的影響,應該是降低參與度、提升依賴程度。
中風對活動的影響,應該是無法從事活動、改變從事活動的方式或內容。

希望這樣的區分可以使讀者理解。


2 則留言:

  1. APMR 2011-983 (participation) 會有你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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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你的分享。
      我已經找到這篇文章。
      閱讀後我會將想法整理在部落格上,之後再麻煩你提供一些意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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