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英文課的時候,被問到對師大夜市停止營業的看法,
突然發現自己有兩個問題:
1.本來就沒有太多看法:我以為師大夜市只有流動攤販會被驅逐,後來才知道原來有店面的商家也必須遷移。個人覺得無須遷移有合法店面的商家,但可以要求商家做好環境維護。至於人潮造成的喧嘩,這個就不太容易管理了!畢竟沒有人會要求商店街能像住宅區一樣安靜。(附帶一提:台灣部分地區的住宅區和商業區的區分不太明顯,可能也是造成這個困擾的原因吧)
2.不知道如何清楚地用英文說明僅有的一點點看法:除了store、residents、move以外,竟然想不到更多詞彙了!但其實我想表達的是:由於師大商圈沒有良好的都市發展的規劃,才會造成發展過後必須拆遷的窘境。如果要解決目前的問題,或許可以考慮訂定營業公約,以維護居住品質與商店營運(生活機能)。例如:最晚不得營業超過11點。
除了師大商圈的議題,我們還討論到為什麼公館商圈並沒有因此被居民抗議。
我們想到的原因有二:一、公館商圈的居民比較少。二、公館商圈的人潮比較少,因此尚未引起居民抗議。
但是如果師大商圈的攤販遷移,或許公館商圈的人潮就會增加,然後導致公館商圈被居民抗議,然後又被迫關閉......
至於為什麼師大商圈的問題會被重視,公館商圈卻未受波及,可能要進一步深入的分析了!
後記:原來,我對台灣的關心竟然不如遠在紐西蘭的老師 @@
(之前Makyo酒醉歐人事件也是英文老師先提起,我才去追蹤相關新聞)
雖然我不支持師大夜市被迫搬遷或關閉營業
回覆刪除畢竟它已經發展成為台灣一個很重要的夜市景點或者說觀光景點
但換個角度想法律上他們的營業場所的確違法
大部分的店家都面臨店前馬路寬度不符合規定
政府認為如此會有消防上的顧慮,因此強迫歇業
看似合理合法的背後政府扮了好人又扮劊子手
這些店家都是當初政府鼓勵創業下任意發放營業執照的創業者
而如今在他們才剛投資下去還沒回本就大刀一砍
對於店家何其慘忍
為什麼當初他們在創業時政府沒有正確的授予法律上的輔導呢
或者說難聽一點,政府為了選票亂發放營業執照
只是為了讓自己的政績增加那麼一點亮點
雖然上述我個人的論點少了住戶的觀點
的確沒那麼客觀
但我只是想表達整件事情政府不願正式及不願協調的不積極態度
一意孤行的鴨霸行為而非真正合情合理
令人感到難過與心寒
ps.這種論述要用英文講也太困難了吧~呵呵~
You could try to translate it now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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