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OTES檢核表是否需附量尺說明

OTES目前包含檢核表與數字版二部分。
為減少評分者之負擔,擬將檢核表之文字敘述精簡為有/無。
與臨床事療師討論之後,她們認為只使用有/無的描述過於精簡,
有時候反而讓她們難以做出「無」的選擇。
若有文字輔助說明甚麼樣的程度算有、甚麼樣的程度算無,
反而可以減少猶豫的時間。
以下列幾題為例,第2、5題屬於可明確判斷有無的題目。
第1、3、4題則有程度和持續時間的差別,因此治療師認為須有明確的「切截點」幫助判斷有或無。
基於方便使用者填寫與使填寫結果盡可能接近個案真實表現,目前仍以附量尺說明的檢核表進行收案。


題號
題目
評分標準
日期與記錄
/
/
/
/
/
1
不須催促即可主動投入治療活動
O > 1/2的活動不需催促即可主動投入治療活動
X > 1/2的活動需催促才可主動投入治療活動





2
主動與治療師討論個人最近的病情(含進步、退步或沒有進步)
O
X





3
可保持專注直到一次治療時間結束
O > 1/2的治療時間保持專注
X < 1/2的治療時間保持專注





4
對治療活動抱持正面或愉快的態度
O > 1/2的治療治療時間如此
X < 1/2的治療時間如此/ 所有時間皆看不出情緒





5
主動向治療師提出自己所接受的職能治療活動的疑問
O
X





2 則留言:

  1. 我想 1/2 或許不易判斷,也不合適(對應於題目之主旨)。或許「大多數」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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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同意。謝謝老師的建議。
    又,我今天詢問了治療師的看法,他們覺得半數以上時間其實滿明確的,
    但如果達1/2的時間就算有,那換成數字版OTES時,他的表現只達到2分的標準,卻被記錄成3分,容易高估。
    所以我會把檢核表版的評分標準改為 多數時間如此和多數時間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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